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遙念與相知 - 慧琛法師

走出自我--慧琛法師

 


走出自我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慧琛 1999

一、萬法本質平等

  一切萬法都是由各種不同的條件,在不同的時空因緣下,彼此相互調配所組合而成的。隨著構成的因緣不一、發生的時間、地點改變,自然而然地,便呈現出各種千差萬別不同的現象出來。

  而這些層出不窮的景象,並不是任何力量所能掌控住它的變化,或者是主宰它的生、住、異、滅。也正因為如此,所以每一個法都占著同樣平等的地位,和扮演著一樣重要的角色,因為他們都相互平等地影響著彼此的存亡,和維繫著微妙的互動關係。這其中湛深的道理,就在佛陀發現到萬法緣起的奇妙而覺悟時,被這覺悟的聖者開發出來,並在他的教法中詳盡地演說世間、出世間這不可思議的神妙法則。

  如果沒有對佛陀所開示的緣起法,多分少分地運用在自我的身心世界中,將很難打破眾生無始劫來對自我錯誤的見解,這種錯覺也就是「我執」的束縛。其實這種束縛,存在於每一個尚未得到解脫的眾生身上,只是深淺度不同罷了。

二、對「我執」的覺悟

  宇宙萬法既然是由各類不同的原素、條件、地點、時間等所組合而成的,那麼只要這些因緣有少許改變,那麼它所組成的萬事萬法不論鉅細,也就隨著出現不同的相貌了。而且儘管這些法形相不一,仔細想想,每一個時空下的相貌,都是另一個開始。而且是當下開始,也當下結束。沒有所謂前後相生,當然更不會有實在個體,就是所謂「我」的存在。

  既然如此,想要在這著無窮無盡的變化中,找到它背後所謂主宰一切法的實體,根本是不可能的。因為任何一種轉變,也都是由這些因緣生、住、異、滅所產生而來的。充其量只是會有不同變化的一切現相,那裡會有其背後不變的主宰存在呢?

  但是這些生滅無常的變化,卻是萬事萬物的正常現象,也是它們背地裡的共通的原則。佛陀只能發現這個道理,並無法扭轉宇宙萬法無常的命運。而佛陀就是覺悟到這一層,畢竟捨離對「我」的執著,才得以超越生命、圓成不生不滅的法身。和他所發現的萬法皆是緣起的道理合而為一,不再有「我」受輪迴的恐懼,得到究竟的常樂我淨的涅槃境界。

三、「我執」的生起

  為什麼稱之為「我執」呢?就是誤認為實在有個「我」的存在,並且對它執著不肯放捨。眾生之所以輪迴不息,這是最大的原因,但這種錯誤的觀念卻堅固得很,非常不容易打破。

  既然我執是造成眾生輪迴的致命因素,那為什麼對它卻又這麼不容易放捨呢?這是所有三界內眾生共同面臨的問題。而這問題並不是出在有形相的造作上,而是產生於無形的觀念內。所以破除我執並不是對五陰身心的放捨,而是在於觀念上的改轉。

  因為眾生一念妄動而起惑造業,所造的善惡業便感得這業報身。我們所感受到的五陰報身,簡單的分類,其實是由五種法所構成的。它們隨著個人業力的不同,所感得的報身便有著極大差異。由於眾生認為這受報的身心是「我」,因此對它的生滅、苦樂、好醜等便生執著。

  其實「我」並不存在,眾生對「我」的感覺,實際上是一種對根本沒有的實體產生執著,雖然是執著了,可是畢竟還是沒有所謂的「我」存在。所以,錯是錯在執著,而不是五陰身心。因為五陰身心,其實也是因緣和合而有的,只要不去執取,並不會成為眾生輪迴的致命因素。

四、修行人對「我執」應有的了解

  由於這種對「我執」根深蒂固的執著,並不是聽法便能突破的。非經一翻修證,是無法體會到其中的道理。但是對於它所產生的影響層面,是可透過認識而加以警覺的。也就是說,雖然距離破除這種執著,還有一段相當長的奮鬥路程,但在尚未突破前,是可以儘量減低它的負面作用。但必須對它的作用有所了解才可能辦得到。

  一般人之所以很難看到自己的「我執」,而加以突破,就是誤以為那是很不容易的事,因此也就放棄了可以防護的力量。其實,越是堅硬的煩惱越是需要時間與耐心去突破。冰凍三尺既非一日之寒所能成就的,何況要解這麼深厚的冰凍,那裡是三天兩日可以解決的呢?所以雖然沒有具備破除的能力,但不要讓它再繼續增長是可以慢慢做到的。

  在修行的路上並沒有所謂的捷徑,每一步都要靠自己花時間、精力走出來的。有這種心理準備,將會珍惜可以修正自己的任何機會。特別是每天都以看到它頭出頭沒的「我執」。

五、「我執」的包裝

  眾生在認為自我存在的觀念下,自然地會保護、維護自己的尊嚴,雖然這是司空見慣容易與人衝突的地方,但在修行者來說,卻是下手用功的大好機會。很平常的一件事,如果牽涉到自己,不自覺地要保護「我」免於傷害的念頭乃至行為便隨之而生起作用了。這種迅間即產生的防護力,很快地將「我」塗上一層保護膠,是平常不斷發生的行為。這好比一些藥丸外表上必須加上一層糖衣一般,鮮艷美麗又可口,才讓使病患吞得下去,而願意繼續來就醫服用藥物。

  這在方便善巧讓病患不會因為藥物太苦而停止就醫,是必然的用法,但若是將這種心態用在個人的身心世界,就有不同的效果產生了。因為類似這樣的覆蓋,其實無形中對自我是一種愚癡的障礙。能首先覺察到這層,而加以轉換心態,對「我執」來說是可以日益突顯,不再輕易地受到覆蓋。在還沒有能力破除「我執」的修行者而言,這已經是一大突破了,因為至少沒有再繼續加深垢穢。

  要適應這種習慣也是須要花上一些時間的,好比婦人出門總要塗塗抹抹,將自己不滿意的地方想辦法掩飾起來,表現自己覺得滿意的地方。直到有一天要改變這種粉飾裝扮的習慣,毫無些許掩飾,完全地來表現自己,那確實需要具備相當大的勇氣,才能邁出這一大步,開始走向切合於實際諦理的修行路。

六、「我執」的卸妝

  說穿了,將「我」包裝或者是卸裝,其實其只是方向上的不同罷了。認為有實在的「我」,當然會對它施以加工,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,因為觀念會主導一切行動。相對地,如果知道「我」只是一種錯誤的執取,那自然不會對不實在的法加功用行了。

  所以,要究竟破除「我執」之前,應該先對它卸妝,保持住它原有的本色,再從這本色之上,加以覷破。那麼要如何才能漸漸做到這一層呢?最主要的就是凡事不要把「我」放在裡面。

  通常遇到事情,如果其中牽涉到自己,具有「我」的成分在裡面,便很難客觀地面對它來處理。相反地,這事情如果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,便可變得迎刃而解,既不複雜又沒什麼負作用。看起來這似乎很不可思議,但的確事實是如此單純而已。舉例來說:一句不堪入耳的話,如果罵的對象不是「我」,大概聽聽就過去了。很簡單的一個聲塵便過去了。但如果罵的正是「我」,產生的負面作用,可能是別人的好幾倍。所以「我」雖然是個假相,但卻帶來絕對的影響力,若是能夠意識到這一點,要跳脫出來也就比較輕鬆了。

七、放下小我,圓成大我

  一切法既然本就是因緣所成,沒有所謂的「我」存在,那對任何一法執取認為是「我」,其實是自我的一種束縛而己。而這種束縛不但縮小可運轉的範圍,更拉長了法與法之間彼此互動,且不可分割的距離。

  「我」和一切法同樣是不可得的,在不可得的實相法中,正成就了迅變無常的所有景象。透視到這一層,只要能善巧隨順因緣,那麼要在宇宙萬法中悠游自在,是理所當然的事。例如每個人的智慧與能、時間、體力等,都是有限度的,會巧妙地運用的人,就沒有這種限度了。因為他可以將許多人集合在一起,發揮他們的所長,在同樣的時間下,作出最有效率的成績來。不僅是人可以如此運用,一切萬法都如此。越是打破這種界限的人越是擁有無限的資源。

  假如一個人能開展自己的視線,放下自我的執著,平等地看待這因緣聚會的一切法,那麼放眼看天下,那個不是您大德的自性所出的妙法,全都任您轉動呢?地大無性,所以堅硬的物品即成為地;水大無性,低溼之處就有水生;火大無性,在熱躁處即有起火的因緣;風大無性,流動時即有風生。佛無性,眾生覺悟即成佛;我本無性,因為執著才落生死。

  了解這個道理,放下現前執著的身心世界,正是全然進入無我的大千世界,任您遨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