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戒2-4
82慧琛師主講
乙、犯緣。三緣成犯。
一、酒。謂飲之醉人。就是禁止使人喝了會醉的。
二、酒想。謂知是酒或酒和合。自己很清楚這就是酒;或者是用酒混合他物。
三、入口咽咽結可悔罪。酒戒是飲一口結一罪,喝兩口結二罪,所以是咽咽結罪。
請翻開三十四頁的後頁。酒戒的根本罪是屬中品可悔。凡作酒色、酒香、酒味,或缺味,可能沒具足色香味,但只要飲之會醉的,都屬中品的可悔罪。
下品可悔方便罪,是想喝但沒喝。
若這物有酒色、酒香、酒味,但是喝了不使人醉,但他的體性是屬酒,但有酒色、酒香、酒味,而本身不是酒,可喝。例如醃漬桃子。這不是酒可以吃。只要不是酒,喝了不會使人醉的都可以吃。
丙、不犯。請翻開四十頁。回家要看清楚喔!
一、若食中不知有酒而誤飲。不知道裡面有酒而誤飲不犯。
二、或酒煮物。已失酒性。不能醉人者。用酒煮其他物品,已失去其酒性,不會使人醉,也是不犯。
三、病時餘孳治不瘥。以酒為藥。其他的要物皆無法使病治癒,只有酒才能治療,只好開緣。
四、以酒塗瘡。用酒來塗瘡不犯。
陸、懺悔法則
小本講義第五頁(倒數第三頁),有寫到身受三皈五戒法則。
若犯上品不可悔罪,以小乘法04:13邊罪,不可懺悔。以小乘角度來說是屬不可懺悔的。不得應受五戒、八戒、沙彌尼戒、比丘戒、菩薩戒。只要犯了根本大罪,往後就不可再受戒了;不要以為犯了根本重罪,下次若有人開壇再受複戒即可,沒有這種事。只要是犯了根本重罪,這輩子和戒法就無緣了,大家一定要非常小心謹慎。
唯依大乘法修取相懺,見好相已,方許受菩薩戒,也許重受五戒等。可懺悔是從大乘法的角度來說,大乘法的懺悔是從取相懺,什麼是取相懺?即是要懺到見可相(見餘相),例如見光或見花(這花不是世間通俗之花);還是見到佛摩頂等等,此時才能保證所做的懺悔是清淨的。這是屬於上品的。
中品和下品因為時間的關係,只能約略的講述。中品和下品是可找清淨的出家眾,三人、二人乃至一人,向他說罪就可懺悔。但是此因緣實屬難得,所以有說另一方法,可讓大家來採用。(第六行)但殷重持戒將不復犯,罪必可除。在佛前真誠殷重,至誠懇切的發誓,我這一輩子永緣不在犯此戒,罪亦可滅。但是只限定在中品和下品的可悔罪,才能用此種方法。今天就約略的和大家報告到此。阿彌陀佛。